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确保,一率先”工作部署,激发消费潜能,提升市场活力,经敦化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第三期消费券促销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消费券投放范围:购物消费券面向全体在敦化人员(包括市外来敦化人员)。
2.消费券核销主体参与范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上大个体,经企业自愿申报,能够保证每笔销售额都能实现入统,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且能够同步开展促销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个体)。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100万元,全部为购物消费券,包括:面值20元消费券10000张;面值50元消费券6000张;面值100元消费券5000张。
(二)投放规则
1.发券时间为10月1日10:00开始,共发放消费券21000张,其中,面值20元消费券10000张;面值50元消费券6000张,面值100元消费券5000张。
2. 本期活动消费券自领取后17日内有效,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至政府账户。
(三)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
“支付宝”APP内小程序“码上优惠”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市民下载“支付宝”APP并更新至最新版本,通过实名注册后登录,通过“码上优惠”小程序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2.购物消费券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点击“敦化市消费券领取入口”进行领取。
3.领取规则
购物消费券:三种面额消费券三选二,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限领1张,合计最多领2张,领完即止,先领先得。
(四)使用规则
购物消费券:
(1)使用范围:参与本次活动的限额以上企业(个体);
(2)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可使用。市民在使用支付宝付款时,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财政补贴资金及市民个人消费资金直接划入商家账户。
(3)单笔购物消费80元以上(含8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400元以上(含4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
(4)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通过支付宝扫码付款时按抵用规则进行使用,严禁购买储值卡。
(5)可同时兼容企业的其它促销活动。
(6)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1.1消费者线下领取消费券方式为通过扫描张贴在店内的二维码(图1所示)进入至支付宝小程序“码上优惠”选择相应 活动进行领取,详细领取流程同线上领取。
(图1)
1.2消费者线上领取消费券方式首先打开支付宝,在最上方搜索栏输入“码上优惠”点击搜索确认(如图2所示);
(图2)
1.3在搜索结果中点击“码上优惠”进入小程序(如图3所示);
(图3)
1.4进入“码上优惠”小程序后选择活动进入领券界面(如图4所示);
(图4)
1.5进入活动页面选择消费券领取(如图5所示);
(图5)
1.6消费券领取后可在支付宝首页卡包内查看(如图6、7所示);
(图6)
(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