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总站1月26日,到大桥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培训工作,指导乡镇对经营性资产较多的集体经济组织,推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改革的目有是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和收益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共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等突出问题,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逐步建立起“权能完整、运行规范、发展有劲、增加效益、实现分红”的新型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体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持续增效。
改革中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算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本,按照股份的形式分配给每一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取得盈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股份分红,即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巩固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通讯员:栾丽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