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加强行业自律能力,3月24日,敦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学习《条例》专题会议,《条例》于2021年1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全面宣传《条例》内容,《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涉及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个人应遵守的义务及法律责任,通过学习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遵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法治意识,让守法合规成为自觉行动。《条例》明确界定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个人员的何种行为属于违法,划清了不能触碰的“红线”,并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有了法律规范,医保基金各使用主体要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提高知法守法意识,绝对不可触碰医疗保障基金红线。
会议强调,过度医疗是《条例》明确的监管重点,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业自律,要严格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诊疗标准,推行临床管理,为患者提供适宜、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自觉减少过度医疗行为,依法、规范、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会议还学习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部署了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等近期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培训,与会人员系统学习了《条例》内容,明确了医保基金各使用主体应遵守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充分认识到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从此进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时代。大家纷纷表示回到单位后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定点医药机构依法为患者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医保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
通讯员:周垂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