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华泰小区院内私建棚房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该棚房系行为人在未经审批及取得相关建筑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建筑面积100余平方米。并且因建设时间已久,现已老旧破损,影响小区环境。执法人员于5月21日对行为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单》,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完毕。期限已满,行为人仍未拆除,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有关规定,对棚房进行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现场拉起警戒带,指挥工人利用电钻、铁锤等工具开始拆除,并将行为人个人物品妥善处理。历经2个小时,将棚房拆除完毕,小区院内恢复了以往的通畅和整洁。
严格遵守建筑审批程序,合法建设,这不仅是法律对公民的要求,更是道德对公民的期盼。巩固文明城和卫生城这两项来之不易国家级的荣誉,人人都是践行者。
特约记者:姚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