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278号令)《全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引发的安全隐患,2024年质量月期间,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全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意义进行宣讲,对经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一是排查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及相关配件经营单位,摸清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底数,各级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台账。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存在无厂名厂址或伪造、冒用厂名厂址、无产品执行标准等问题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其它配件产品,要坚决下架,禁止销售。二是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拆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池等问题,彻底治理销售环节拆装改装违法行为。三是检查强制认证证书是否公示,全面退回或清除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3C认证一致性电动自行车及关键配件。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员工现场讲解的方式来对企业进行诚信教育,加强企业的诚信意识,要求企业必须坚持道德底线,规范企业的诚实经营准则,始终把信守承诺和严格履约作为一项基本的行事准则和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起码道德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以此来维护企业诚信,承担社会责任,进而保持企业诚信经营,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李成斌 蔡畅)
来源: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审:王杰
复审:刘艳
终审:贺晓
总监制:张世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