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22-01-21 来源:敦化广播电视台

中共敦化市委 敦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21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敦发〔2022〕2号

(2022年1月21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敦化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丰硕、继往开来、意义非凡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战略部署,聚焦建设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新荣获一批国家级荣誉,实力敦化、活力敦化、魅力敦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涌现出一大批担当作为、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站前排争一流,进一步凝聚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吉林省金康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个强市富民功勋企业,李秀林、洪浩、马骥、金磊4名强市富民特殊贡献企业家,郝立明等108名强市富民功臣,雁鸣湖镇等11个模范集体,敦化六鼎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等10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模范单位,大石头镇等10个先进集体,市税务局等10个上管部门模范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等34个先进基层单位,宋牧天等106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建新功。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对标先进、学习先进,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在全面开启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中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