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社会保险局关于缴纳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时间:2021-03-04 来源:敦化广播电视台
敦化市社会保险局关于

缴纳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7]105号文件规定“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即当年的保费只能在当年缴纳,不能跨年补缴,对中断缴费的年限,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金时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将影响退休待遇。

全市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到2019年12月30日,社会保险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参保人员可以按以下方式缴费:
1、通过“支付宝APP”缴费。具体方法:进入支付宝首页,点击“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我要缴纳社保”—“为他人缴费”—录入缴费对象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后,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即可。

2、2019前没有欠费的各类个体缴费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敦化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柜面直缴。存在欠费的人员需要到社保局一楼大厅开具缴费征集单。

二、参保人员个人无缴费能力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缓缴: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到社保局大厅提交不超过3年的书面缓缴申请。
2、通过“延边社保APP”注册绑定,可提出缓缴申请。注册成功后登录用户,点击首页的“办事”—“缓交申请”—按要求上传缓缴本人身份证照片—确认缓缴申请书信息—点击“缓缴申请”—提示“缓缴申请成功,请等待社保局审核”,完成缓缴申请。
3、已经申请缓缴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缓缴期结束前,参保人仍未缴费的,视为个人违约自愿放弃该缴费年度的缴费权益。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