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元节前夕焚烧售卖祭祀用品的通告

时间:2024-08-09 来源:敦化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中元节前夕设定专门祭祀区域,其他范围一律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和各类祭祀用品,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市民有序祭祀,8月9日和8月12日分两次设置祭祀点位(共10处),至8月18日结束。

(一) 8月9日设置5个临时祭祀点位为:

1.敦化大桥(老江桥)桥东南角。

2.六鼎山大桥西北角江堤下侧。

3.翰章大街青叶桥北侧(太平岭乡方向出口)。

4.北环路与学府街交汇处往北(北斗阳光城南侧)小石河边。

5.工农东路,欧亚商场往东高铁立交桥下。

(二) 8月12日再设置5临时祭祀点位为:

1.华康大街江东红绿灯路口南侧、北侧(立交桥西侧)。

2.西环路与北环路交汇转盘,净水路路口。

3.北环路与敖东大街交汇北山早市路口。

4.西环路与长白路交汇处,第九小学十字路口东北角。

5.南环路与西环路交汇,原宏威公路路口。

二、祭祀区域的祭祀点位以现场祭祀用具的放置点位为准,放置的祭祀用具不得随意移动,祭祀用品要在祭祀用具内焚烧,在祭祀用具以外焚烧的,视为随意焚烧。

三、中元节前夕市区除设定区域外,其他范围内一律禁止焚烧祭祀用品;设定的祭祀区域是按民风民俗习惯,针对中元、春节等特定节日,予以临时划定,其余时间内,全市范围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四、党员、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并劝导身边的广大群众告别陋习,文明祭祀。

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对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巡查管控,公安巡特警、交警部门予以配合,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违反规定进行祭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造成火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区内禁止祭祀用品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祭祀用品的违法行为。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敦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