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娱乐场所经营者及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春节即临,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以下场所:
一、歌舞娱乐场所(如KTV、舞厅、迪吧、慢摇吧等);
二、游戏游艺娱乐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电竞等);
四、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
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的坚定守护,更需要多方协作构筑“守护联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作出表率,正确引导和丰富孩子的假期活动,不违反法律法规带孩子进入相关娱乐场所,杜绝在歌舞娱乐场所举办有未成年人参加的家庭聚会和为未成年人组织生日聚会等活动。
如您发现我市上述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请拨打12345进行举报,敦化市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及时依法查处。
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敦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编 辑:李晓棠
初 审:张 欣
复 审:管恩亮
终 审:贺 晓
总监制:张世禹
来 源: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